购买利伏昔安 故將如此社會安全保護網向下紮根至基層治理單位亦是協助社工分責、提升兒童虐待事件處置效率的方法。 (二)環境因素:一些環境因素也可能間接造成兒童虐待事件發生,如生長環境壅擠、居住社區品質不佳,這些可能皆與父母及照顧者的經濟狀況有關,經濟來源較不穩定或收入較低(即社經階層)可能會導致父母及照顧者有較大的壓力,若再碰上上述父母與兒童的因素影響、甚至受到鄰里管教孩子方式影響,兒童虐待情況便較可能產生。 此外,施虐者是否缺乏社會支持、是否缺乏社會資源亦可能影響施虐者的施虐行為。 如宋宥賢(2016)與沈瓊桃(2010)便指出,保護專責單位或外力資源的介入、甚至適切的社會支持,皆是兒童虐待的保護因子。
舉凡兒童虐待的相關概念,如兒童虐待定義、類型與影響等,本文皆會有所探究。 此外,本文也期待透過虐待成因、施虐者特性的分析,以利大眾對類似狀況有所敏覺,最後,本文亦會就現今臺灣的兒童虐待防治困境進行討論,同時也從中梳理相關可能解決策略,以供相關單位有所參酌,並利對兒童虐待防治有所助益。 仔細觀察,可以發現每年全國收到的兒童虐待通報案件非常多,但實際開案的案件數卻遠遠比通報案件數少。 如同蔡依庭、萬年生(2018)的觀察,這其中原因往往是因缺乏相關兒童虐待的證據,使得案件無法順利開案,施虐者無法受到應有責罰,甚至受虐兒童也無法有效被保護。 蔡依庭、萬年生指出,往往這些兒童虐待案件中,施虐者多為父母,倘若身邊朋友或親人得知,往往也礙於彼此關係而隱匿不報、甚至往往施虐者也會否認;再者,受限於兒童的發展,其可能較難將相關虐待事件描述清楚,而且迫於關係不對等,其可能也會擔心事件曝光後可能導致的責罰、甚至彼此的關係破裂等。
母親憂鬱及兒童虐待對學齡中期兒童外化行為的影響探討(未出版碩士論文)。 2.